一、总则
(一)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、乙两个级别.
(二)本标准所称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是指:风景资源的评价、保护和风景区的设计;城市园林绿地系统、园林绿地、景园景点、城市景观环境;园林植物、园林建筑、园林工程、风景园林道路工程、园林种植设计;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.
二、标准
(一)甲级
1 、资历和信誉
( l 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.
( 2 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。
( 3 )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5 项,或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3 项.
2 、技术条件
( l 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中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。
( 2 )企业主要技术负贵人或总设计师、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, 10 年以上从李风
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,并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3 项,其中大
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2 项,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.
( 3 )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,非注册人员应当 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2 项,其中大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1 项,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3 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( 1 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。
( 2 )企业管理组织,标准体系,质量体系,档案管理体系健全。
(二)乙级
1 、资历和信誉
( 1 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( 2 )社会信誉良好,注册资本不少于 1 00万元人民币。
2 、技术条件
( 1 )专业配备齐全、合理,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”的规定。
( 2 )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、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, 8 年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,并主持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2 项,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( 3 )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,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
人主持过中型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2 项,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3 、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
( 1 )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。
( 2 )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、经营、人事、财务、档案等管理制度。
三、承担业务范围
(一)甲级
承担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。
(二)乙级
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风景园林工程项目和投资额在 2000 万元以下的大型风景园林工程项目的设计,
四、附则
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。
附表 l :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
附表 2 :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规模划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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